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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 when law speaks universally, and a particular case arises as an exception to the universal rule, then it is right —。。。
在比较法的时代,在全球化背景下,中国法律学人作为一个群体何以实现超越? 案例一:目前的比较私法,无法解中国民法典的毒。国内主流学者近乎让人难以置信的普遍认为:当今的民法典编撰的看点主要在于体系创新。对此,有的说要侵权法独立成遍,有的说知识产权也要独立;还有的认为把人法的位置提前就是尊重人权,就是新人文主义。构建在这些设想基础上的民法典,过多的强调了民法典的形式,而离实质性问题越走越远,离详细精当的具体制度设计越来越远。 案例二:目前的比较法,无法解中国(民事)立法的渴。在法典编撰过程中,适当参照外国做法的情形很多国家都普遍存在,。。。
最近在读《比较法总论》,现在将读书的一点体会和大家分享一下:
20世纪德语世界法学大师及其传世弟子(一)
耶林法学文萃